三千记得,自己第一次给人送亲是九月初九。
那日天气晴好,晌午时分的日光落在漫山遍野的红叶与野菊上,烘出一片金灿灿、热乎乎的景象,倒是让这不超过十人的阵仗终于有了几分豪奢的光彩。
三千不在开道人员之列,不用负责那鼓啊锣啊的琐碎,半山道上连偷懒的样子也不必装,只缀在队伍后头,偶尔拿眼风漫不经心地扫过那顶牡丹花车。
里面那人大约是个安分的,由着那“疾行”的术法催行颠簸了半日,丝毫吩咐抱怨也无。
不过,到底是不是“真安分”,三千觉得有待观察。
这不,还不等他目光飘到旁的地方,侧边的软帘就悄无声息地掀起一线,探出半支白如春杏似的柔夷,指尖圆润,丹蔻淡染,仿佛悄无声息的吐蕊,由红彤彤的帘布衬着,清艳得扎眼。
三千不由多看了眼。
鉴于这一路上他已多看了三百六十二眼,他差不多可以肯定,那位新娘子好奇心旺盛得紧。
而这种好奇心旺盛的人,很难真正地安分下来,至多是暂时的安静。
至于她对这门亲事到底有没有怨言,三千想,应当也是存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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