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法庭判决

9月初,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。

出乎曹宁的意料,苏娴依和楚嘉在法庭上都没有翻供,反而承认了自己的口供和罪名。

苏娴依和楚嘉的认罪让曹宁措手不及,但他还是固执地提出了有关楚桧的疑点。

曹宁认为,楚桧可以证明,第二瓶酒并不是苏娴依主动拿给楚桧的,而是楚桧反复主动要求喝的。

因此,案件存在疑点,至少应该对苏娴依和楚嘉进行轻判。

可是,接下来上庭作证的楚桧却更加让曹宁感到震惊。

楚桧没有按照曹宁和他沟通好的方案进行作证,反而坚持说,自己当时喝醉了,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情况。

无奈的曹宁只能继续做着辩护,但是在嫌疑人已经认罪、有完整的口供和证据链的情况下,谁都知道,曹宁的辩护已经无法改变最后的判决。

法庭审理进行了一个上午,将在几天后宣判。

审理结束后,垂头丧气的曹宁再次去拘留所会见了苏娴依和楚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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