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的饭局订在了岭城某家大酒店里。
这地方九十年代便开业迎客,至今也算三十年屹立不倒。
它内部装潢走的高调奢华风,又是大理石地砖又是水晶吊灯,生怕客人看不出来这一砖一瓦都花了大价钱。
因着这层原因,客人们来时也总会打扮得体面些。
故而在林茉尔踩上大堂地毯的刹那,周围人忍不住用余光看向她。
她迎着目光站了一会儿,才低头看了眼自己鞋上的泥。
而后,她十分厚脸皮地蹭了些泥巴下来,便按着地址往二楼餐厅去了。
母亲今晨曾叮嘱,让她好好打扮打扮自己。
她本也是这么打算的,奈何今天这雨来得又大又急。
所以她思前想后,还是将裙子和高跟鞋换下,穿上了平日里的通勤打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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