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来不能同日,逝当同穴。”筱夕后述…
“〖十一年〗是我认识筱夕时最喜欢的一首歌,但我从未想过我们会在十一年后走散。”玄素…
初闻不知曲中意,再听已是曲中人。
十一年前,那个时候我们还是两名高三的学生,不同的班级让我们在高中两年多以来毫无交集,直到高三的时候,我的死党李军和筱夕的闺蜜杨玲恋爱了。
李军和杨玲的第一次约会,我和筱夕成了他俩各自拉去壮胆的电灯泡。
也是从那时起,我正式认识了筱夕,彼此成为了朋友,之后不久,我就对筱夕展开了猛烈的追求。
一个多月后我和筱夕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,接着一路顺利发展,高中毕业后,我们又一起考去了Q市。
不同于李军和杨玲的毕业即分手,虽然我和筱夕在Q市没能进入同一所大学,但我们依然选择了坚守这份感情,度过了不算异地的四年异校时光。
大一下半年,在相恋一年多的某天中午,她站在小区的楼道里,穿着白色的衬衫,黑色的七分裤,阳光明媚,树荫有一只蝉,声音跌落在身边,我从身后抱住了她。
她惊慌到失足向前,然后惊喜扑入我的双肩。她腼腆一脸像樱花万千,我忍不住深深的吻上了她的红唇。
后续内容已被隐藏,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。
如果您已经是VIP会员,但还是看到这一段,请退出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。